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落實《算力互聯互通行動計劃》任務要求,推動算力產業高質量發展,工業和信息化部近日印發《關于開展國家算力互聯互通節點建設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提出建立“1+M+N”國家算力互聯互通節點體系,通過構建“統一標識、統一標準、統一規則”運行機制,實現不同區域、主體、架構的算力資源標準化互聯和高效流動應用,有效提高公共算力資源使用效率和服務水平。
下一步,工業和信息化部將加快推進國家算力互聯互通節點建設,促進算力產業高質量發展,助力制造強國、網絡強國和數字中國建設。
(線上申報鏈接:https://stateioc.cn/node-apply)
關于組織開展國家算力互聯互通節點建設工作的通知
工信廳信管函〔2026〕3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
按照《算力互聯互通行動計劃》(工信部信管〔2025〕119號)要求,現組織開展國家算力互聯互通節點(以下簡稱節點)建設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強化頂層設計,面向國家樞紐節點、重大戰略區域、重點行業建設算力互聯互通節點,構建算力互聯互通節點體系,提高公共算力資源使用效率和服務水平,促進算力高質量發展。
二、工作內容
國家算力互聯互通節點體系由“1”個國家算力互聯網服務節點(以下簡稱國家節點,已建成發布)及“M”個區域、“N”個行業節點組成。
(一)建設目標
區域、行業節點分別面向算力需求旺盛的地區、重點行業,建設算力供需對接體系機制,實現不同區域、主體、架構的算力資源標準化互聯和高效流動應用,提升整體算力水平。
(二)建設內容
區域節點建設統一服務平臺,為區域內算力互聯互通提供標識注冊、互聯調度和數據監測等綜合性支撐服務。主要包括算力互聯網服務中心、算力資源匯聚、算力選擇、算力標識管理、算力運行監測、安全保障等業務和安全管理系統。
行業節點建設各自服務平臺,為行業內算力互聯互通提供算力資源匯聚、算力標識、算力選擇等市場化服務,并接入區域節點。主要包括算力互聯網服務中心、算力資源匯聚、算力選擇、安全保障等業務和安全管理系統。
(三)運行機制
算力互聯互通節點采取“統一標識、統一標準、統一規則”的運行機制。標識方面,各節點通過國家節點獲取唯一標識編碼,實現算力資源入網入市。標準方面,各節點按照統一標準建設,統一接口對接,實現互聯互通。規則方面,各類算力資源按照統一規則開展算力交易、互聯調度等工作。
三、節點申報
(一)申報對象
區域節點由地方通信管理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共同申報。行業節點由地方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會同通信管理局推薦重點行業單位以單獨或聯合體方式申報。每個省級行政區可申報1個區域節點。每個行業原則上可申報1個行業節點。
(二)申報條件
申報應注明建設主體和運營主體,其中建設主體注冊資金不低于5000萬元,具備承擔項目建設的持續資金保障能力。運營主體應持有相關電信業務經營許可(事業單位除外),具有運營必要的場地、設備和人員等條件,近3年未有重大失信記錄。
(三)材料要求
申報對象應按照《國家算力互聯互通節點建設方案》(附件1)填寫申報表(附件2或3),并于2026年4月1日前報送至工業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申報單位應保證材料內容真實可靠,對于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發現不得重新申報。
(四)評審方式
區域節點由工業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組織評審。行業節點由地方通信管理局或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組織初審后,報工業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組織評審。工業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對評審通過的節點予以公示。
附件:
1.國家算力互聯互通節點建設方案
2.國家算力互聯互通區域節點申報表
3.國家算力互聯互通行業節點申報表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2026年1月27日
附件1
國家算力互聯互通節點建設方案
一、體系概況
國家算力互聯互通體系由“1”個已建成發布的國家算力互聯網服務節點(以下簡稱“國家節點”)及“M”個區域、“N”個行業算力互聯互通節點組成(以下分別簡稱“區域節點”、“行業節點”,詳見圖1)。通過國家算力互聯網(區域、行業)服務中心等6大核心系統,實現算力資源入網入市、標識匯聚、互聯調度等功能(詳見圖2)。

圖1:“1+M+N”國家算力互聯互通節點體系示意圖

圖2:國家算力互聯互通(區域、行業)節點示意圖
二、節點建設內容
(一)核心系統
一是國家算力互聯網(區域、行業)服務中心(A)。為節點的前端門戶,提供標識注冊、算力交易、任務調度和數據分發等運營服務(以下簡稱“服務中心”)。
二是算力標識管理系統(B)。接收服務中心注冊信息,按算力互聯互通等標準完成算力標識賦碼,提供標識解析服務,支撐基于算力網關的標識管理。

圖3:算力標識規則示意圖
三是算力資源匯聚系統(C)。與算力資源服務商接口標準化適配,接入各類算力資源,實現對區域算力的管理。并通過與國家節點交互,實現全域算力資源感知。
四是算力選擇系統(D)。獲取參數并構建信息庫,提供參數檢索、推薦等服務,可接通數據定向傳輸服務,支撐路徑精準選擇與數據高效傳輸。
五是算力運行安全監測系統(E)。通過算力標識網關實時獲取算力資源側、平臺側、互聯調度側、應用側的業務信息,實現算力運行安全監測。
六是安全保障系統(F)。構建網絡、數據、業務、應用全維度安全防護體系,覆蓋漏洞掃描、安全管控、風險評估等關鍵環節,全方位保障節點安全。
(二)參與主體
一是算力互聯互通節點主體。由地方企事業單位負責建設運營,提供算力互聯互通統籌調度服務。
二是算力資源提供商。為用戶提供通算、智算、超算等軟硬件計算能力的主體,包含互聯網數據中心服務商、互聯網接入服務商等。
三是算力轉售調度服務商。為用戶提供算力交易任務分發與執行保障服務的主體,包含云服務商、基礎電信企業、節點運營主體等。
四是算力應用服務商。為用戶提供人工智能應用、科學計算、算力卡、云手機、云電腦等基于算力資源封裝應用服務的主體,包含云服務商、基礎電信企業、軟件服務商等。
五是算力專線服務商。為用戶提供云專網等算力專線服務的企事業單位,保障算力資源高效調度與低時延連接,包含基礎電信企業,算力云專網運營企業等。
(三)工作流程
一是入網入市。算力資源提供商在服務中心完成注冊認證(圖2流程1),依托算力標識管理系統獲取唯一算力標識(圖2流程2),在國家節點備案后,納入區域算力標識庫,完成算力資源入網入市。算力專線服務商可在算力選擇系統中開通線路(圖2流程11)。
二是資格獲取。算力轉售調度服務商在服務中心完成注冊認證,取得算力資源轉售調度資格。
三是資源匯聚。算力資源匯聚系統與算力資源提供商通過標準接口對接實現匯聚(圖2流程4)。
四是互聯調度。用戶向服務中心提交資源使用需求(圖2流程3),服務中心通過算力資源匯聚系統(圖2流程5)和算力選擇系統(圖2流程6),檢索用戶需求的算力與網絡參數信息。
五是市場監測。節點系統通過接口獲取資源業務(圖2流程7)、平臺業務(圖2流程8)、互聯調度業務(圖2流程9)、應用業務(圖2流程10)的監測信息,統一上報至國家節點,實現算力市場全流程管理。
三、節點管理職責
(一)區域節點
區域節點建設服務中心、算力資源匯聚系統、算力選擇系統、算力標識管理系統、算力運行安全監測系統以及安全保障系統。其中,地方通信管理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組織企業建設服務中心、算力資源匯聚系統、算力選擇系統,履行市場服務職能。地方通信管理局建設算力標識管理系統和運行安全監測系統,履行監管職能。
(二)行業節點
行業節點在地方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通信管理局的指導下,由企業建設服務中心、算力資源匯聚系統,算力選擇系統、安全保障系統,并接入區域節點,接受屬地監管。
溫馨提示

查閱“國家算力互聯互通區域節點申報表”和“國家算力互聯互通行業節點申報表”,請訪問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www.miit.gov.cn)或點擊左下角“閱讀原文”。
來源:工業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